热门洞穴: 山东地下大峡谷 北京石花洞 贵州织金洞 四川通江中峰洞 瑶琳仙境 辽宁本溪水洞 福建将乐玉华洞 陕西柞水溶洞 湖南苏仙岭万华岩 连州地下河 山东萤火虫水洞 萍乡孽龙洞 重庆丰都雪玉洞
当前位置:首页> 分会介绍
分会管理办法

《旅游洞穴分会管理办法》正式实施

全联旅游业商会

旅游洞穴分会管理办法

1名称和注册

全联旅游业商会旅游洞穴分会(英文名称Cave Tourism Branch of China Chamber of Tourism,ACFIC)

2宗旨与目标

2.1宗旨与目标

2.1.1团结带领参与洞穴旅游业发展的全体会员,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

2.1.2坚持团结、服务、引导、教育,通过宣传政策、提供服务、反映诉求、维护权益

2.1.3促进妥善管理,确保旅游洞穴的保护和保存;促进和提升公众对旅游洞穴的认知和兴趣

2.1.4促进旅游洞穴管理对游客在使用和享受游览时安全的关注

2.1.5加强旅游洞穴的相互交流,合作共赢,整体提升旅游洞穴在全国旅游行业中的特色品牌地位

2.2业务范围

协会围绕我国旅游洞穴保护、开发与运营开展以下业务活动:

2.2.1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加强同国内外旅游洞穴、地质学家和岩溶洞开发提升的联系;

2.2.2组织和承担旅游洞穴的研究工作;

2.2.3创办本会的网站和专刊;

2.2.4根据需要,不定期组织和承办旅游洞穴开发方面的新技术推广和新创意分享;

2.2.5开展联合营销、促销工作,策划相关活动,共同打造中国旅游洞穴品牌;

2.2.6承担上级单位交办的相关事宜和开展为会员服务的其他活动。

3总部

协会的总部应设于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6号楼9层,以便主办机构为总部提供行政管理和资金管理。

4会员

会员分为正式会员、荣誉会员、多洞洞主

4.1正式会员

4.1.1拥护中国·全联旅游业商会章程以及本会管理办法;

4.1.2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4.1.3属于本会所在的业务领域和区域;

4.1.4在本会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4.1.5按规定交纳会费并承担相应义务;

4.1.6需有一个正式会员推荐和理事会批准。

单位会员设会员代表一名,单位会员代表应当是会员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单位会员更换会员代表,须向协会书面报告,经常务理事会确认后,继任会员代表该会员在协会的职务。单位会员发生合并、分立、终止等情形时,应报协会常务理事会备案,其会员资格相应变更或终止。

4.2荣誉会员

荣誉会员是由授予那些不再经营旅游洞穴的个人、进行洞穴及洞穴旅游研究的机构、团体、专家学者,以表彰其对机构和洞穴旅游业的卓越贡献。名誉会员是终身制的,不需缴纳会费,不能参与理事会的评选。同时,名誉会员可以参加任何会议,但是没有投票权。

4.3多洞洞主

经营超过一个以上洞穴的任何正式会员个体可以把这些洞穴列到同一个会员名下,称之为多洞洞主会员。

4.5会员申请

4.5.1提交加入申请书;

4.5.2理事会讨论通过;

4.5.3理事会颁发会员(理事)证书。

4.6会员享有的权利

4.6.1享有理事候选人的提名权、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4.6.2优先参加本会主办的国际、国内学术交流、考察、培训等活动,并享有会议注册费优惠;

4.6.3优惠获得本会主办的出版物和免费获得相关资料;

4.6.4享有申请本会有关奖励或推荐有关奖励资格的权利;

4.6.5享有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4.6.6自由退会权利。

4.7会员的义务

4.7.1遵守本会管理办法,执行本会决议;

4.7.2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执行协会会员自律规定;

4.7.3完成本会交办的任务;

4.7.4按规定缴纳会员会费;

4.7.5及时向本会提供相关溶洞旅游发展新动态,积极开展学术交流及景区的科学先进改造活动;

4.7.6每个会员单位确定一位信息联络员,与保持规定联系,及时提供有关信息;

4.7.7遵守协会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4.7.8服从协会的监督与管理,接受协会的检查与协调;

4.7.9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活动;

4.7.10会员大会决议规定的其他义务。

4.8会员退出

4.8.1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交回证书。会员不履行义务或不参加本会活动超过1年的,视为自动退出,由本会宣布终止其权利和义务,并从会员名录中除名。

4.8.2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4.8.3在每年6月30日之前尚未缴费的会员则将留下信誉不良记录,协会有权暂停或终止其会员资格,并从会员名录中除名。

5.会费

凡参加本会会员应每年缴纳会费。

6.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6.1机构

6.1.1协会构成

1)会员大会

2)理事大会

3)常务理事会

6.1.2辅助机构

1)科学技术委员会

2)其他委员会由会员大会择机任命

6.1.3机构决议方式

大会决议通过会员投票的方式进行,决议通过票数参照会员大会、理事大会、常务理事会管理办法;正式会员的代理投票授权必须在大会正式开始前不少于24小时提交到秘书处。授权可以电子邮寄。一名正式会员仅可以安排一个正式会员代理其投票。一名正式会员在任何选举中只拥有一次代理投票权利。

6.2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6.2.1制定和修改章程;

6.2.2选举和罢免理事;

6.2.3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6.2.4决定合并、分立和终止事宜;

6.2.5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6.3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但第6.2条第1项和第4项规定的事宜需由到会会员代表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6.4会员代表大会(理事大会)每二年召开一次。

6.5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闭会期间领导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6.6理事会的职权是:

6.6.1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6.6.2推举名誉会长、首席顾问,聘请协会特邀理事、特邀常务理事和顾问;

6.6.3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秘书长;

6.6.4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6.6.5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6.6.6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6.6.7领导协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6.6.8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6.6.9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6.7协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四年,可连选连任。常务理事会的职权是:

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本章程第6.6条1、2、4、6、7、8、9、10项规定的职权。

6.8常务理事会须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6.9常务理事会至少一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取通讯形式召开。

6.10协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6.10.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6.10.2本行业领域具有权威性,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

6.10.3热心本会工作,身体健康,有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能坚持正常工作;

6.10.4有较强的公益心、事业心,作风民主,办事公道;

6.10.5任职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

6.10.6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6.10.7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6.11本会会长、副会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由常务理事会提出建议,报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方可任职。在4年一届任期中填补空缺的人员不构成一届,所有的常务理事可以担任他们前一任期中未从事的职位。

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每届任期四年,最长不得超过四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中国·全联旅游业商会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6.12协会会长是协会的法定代表人。

6.13协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6.13.1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

6.13.2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6.13.3代表协会签署重要文件;

6.13.4处理协会其他重大事宜。

6.14副会长协助会长领导协会工作,会长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由会长指定的副会长代其履行职责。

6.15会长办公会每年可不定期举行,讨论有关重大事宜。

6.16协会秘书长主持协会秘书处工作,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工作。

6.17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秘书长罢免条件及程序

6.17.1会长、副会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理事会予以罢免:

1)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2)有严重违法行为的。

3)营私舞弊、滥用职权的。

4)严重渎职,给本会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的。

5)具有其他应当予以罢免情形的。

6.17.2罢免程序

1)本会会长、副会长受本会会员监督。会员对违法或者严重失职的上述人员有权检举或者提出罢免意见。

4)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年度考评不称职的,按照管理办法停止其职权,由理事会履行罢免程序。

6.18 科学技术委员会

科学技术委员会由相关领域院士、岩溶洞穴及旅游权威专家组成,科学技术委员会成员不少于5人。科学技术委员会负责开展洞穴及洞穴旅游研究。科学技术委员会的总部设在联盟的总部。

6.19本会的日常工作机构是秘书处。秘书长在常务理事会的领导下,主持秘书处的日常工作,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工作。

6.20办事机构

6.20.1设立秘书处作为本会办事机构,由秘书长在常务理事会的领导下具体负责秘书处处理日常事务。

6.20.2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2)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3)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4)拟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负责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5)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6.20.3本会对社会聘用的工作人员的工资、保险、福利待遇等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6.21因机构变化和人事变动,原任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不能履行职责时,应由原推荐单位提出调整和增补意见,经会长办公会批准后办理变更手续,并适时报告会员代表大会或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确认。

6.22科学技术委员会

科学技术委员会需在理事会选举后由理事会及时任命。科学技术委员会成员不少于5人。理事会聘请二名科学技术委员会成员作为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

7.会徽、语言、财政年度

7.1旅游洞穴协会会徽

设计方案见附件。

7.2语言

协会的语言为汉语。在任何文件包括这项章程,被翻译成另外一种语言的时候,若文件间出现分歧时,以汉语为准。

7.3财政年度

协会财政年度为每年9月12日至次年9月11日。

8.章程的修改程序

8.1协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8.2协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中国全联旅游业商会审查同意核准后生效。

9.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9.1本会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由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建议,报挂靠单位审查同意后经理事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9.2本会终止前,应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与清算无关的活动。

9.3本会在中国全联旅游业商会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9.4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主管部门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10 .附则

10.1本章程经 2014 年9 月12 日中国全联旅游业商会旅游洞穴联盟第一次理事会议通过。

10.2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协会理事会。

 

附则一:

 

会员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组织召开实施细则

一、会员大会(理事大会)

1、会员大会(理事大会)1年一次,时间原则定在9月下旬至10月底之间,会期3天以上。

2、举办会员大会的决议由常务理事会裁定。关于举行会议的决议须在大会正式举行前不少于3个月提交给秘书。

3、在裁定的会议召开前至少2个月,向协会所有会员发出通知。只要参会正式会员过半数,无论是亲身的还是委托代理的,都构成法定人数。

4、会议举行地点在上一次大会期间决定。

5、会员大会投票之前,所有正式会员需要提前24小时以上以书面形式告知秘书以确定正式会员个人代表以参与投票表决。

6、会员大会期间举办国际、国内学术交流、考察、培训等活动;

7.总结协会过去1年的工作、安排未来1年工作,对协会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和监督。

二、常务理事会

1、常务理事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亦可以通讯方式举行。常务理事会原则上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出席理事(或征求未到会理事意见后)的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2、关于举行常务理事会会议的决议须在拟定正式举行前不少于2个月提交给秘书,由秘书通知到各常务理事单位;

4.会议决议及内容在公共信息台面向全员发布。